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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责险能否成医患护身符

发布时间: 2014-08-06 07:56:26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险”上功夫

  那么,如何完善医疗责任险以满足各方诉求,从而使其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意见》除了强制医疗机构参保外,还要求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作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之一,并科学合理厘定医疗责任保险费率,增强医疗责任保险产品吸引力和适应性。此外,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医疗责任保险的支持,允许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保险费用可在其医疗支出中列支。

  中日友好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曾庆和积水潭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袁江帆、陈伟则建议,医疗责任保险可以借鉴“交强险”模式,由国务院制定《医疗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同时修订《执业医师法》,加入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内容,相互配合,要求执业医师必须参加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同时,计算出科学合理的执业风险系数,实现保险费用差异化。传统高风险手术科室的风险系数应较非手术科室高;神经外科、心脏外科、骨科等高风险手术科室风险系数应较普通外科、耳鼻喉科等低风险手术科室高,从而实现保险费率与执业风险系数对等。

  谢启麟指出,强制推广医疗责任险是该有的,但这只能是开始,后面的路还很长,要做的工作也极多。尤其是医疗体制改革在不断深入,医疗行业的状况和需求也在变化,这就要求医疗责任险不断创新,而一些基础性工作也必不可少。中国医师协会正在建设全国医疗风险数据库,为风险评级、责任认定提供技术支撑。

  不过,他仍强调,一“险”安天下是做不到,人们不要夸大医疗责任险的效用,以为有了保险,什么事儿都可以推给保险公司,医患变得你好我好,这是不大可能的。“医疗责任险只是解决了第三方支付的问题,医患关系的改善还需要建立信任机制、改变‘社会生态环境’,这些都不是一种保险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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