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健康中国 > 聚焦新医改

医责险能否成医患护身符

发布时间: 2014-08-06 07:56:26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近日,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赋予医疗责任险构建和谐医患的重大使命,且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险的比率应当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应当达到90%以上。

  业界有人怀疑,在很多地方,医疗责任险已经成为摆设。如今的强制扩容是否会带来不同?在医患矛盾如此深重的情形下,它能成为医患的护身符么?

  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医疗责任险是未来发展的方向,需要扩容。不过,它不是万灵丹,很难从根本上改善医患关系。何况,医疗责任险本身还有很多功课要做。

  强制扩容

  医疗责任险并非新鲜事,多年前广西就开始试点。此后,山西、北京、上海等地多有仿效。在各地实践基础上,2007年,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众所周知,医疗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需要制度安排来分散风险,医疗责任险应运而生。国际经验表明,此险的确能成为医患利益的保障之一。

  据悉,当前,各地分担医疗责任风险机制有三种形式:一,医疗责任保险,即由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医疗损害责任事件,由保险公司代为赔付;二,建立医疗风险互助金;三,针对风险高的手术等治疗方式,部分地区、医院积极探索医疗意外险,由患者购买。其中,以医疗责任险为主、为重。

  可是,历多年的发展,医疗责任险仍然未能长大。有数据显示,仅有3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覆盖率不足10%。有的地方10年都未卖出去一份儿。其作用、功能难以彰显。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坦承,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面临着困难。不但医疗机构对其不感冒,保险公司也热情不高。于是,这场恋爱无论多美都没法谈下去了。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称,医疗责任保险为解决医疗责任的赔偿问题开辟了第三条渠道,“有利于分散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经济风险和职业风险。有利于当事双方形成合理依据,确保受损一方按照调解结果获得赔偿。还有利于保险机构拓展业务,履行保险机构的社会责任。”她认为是缓解医疗纠纷的“组合拳”之一。

  既然如此,借鉴欧美经验,采取强制措施,当是顺势之选。

  今年1月,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即提出,2014年要推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以加大对医疗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力度。

  时近年中,《意见》出台。它更明确地要求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统一组织、推动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应保尽保”,而且这种“应保尽保”是有时间限制的,即在明年底以前。国家卫计委还告诫各医疗结构增强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眼光要放长远,不能只算小账,要算大账”。

  对于医院来说,选择题现在变成了必答题。可是,问题仍然存在:医方有转嫁风险的需求,而保险公司以此为饭碗,那么,为什么双方会不和谐?

 

1   2   3   下一页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