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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医患纠纷变医闹

发布时间: 2015-04-17 10:53:46   |  来源: 大众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从“床边医疗”到“医院医疗”“实验室医疗”,医疗技术在进步,医患关系却日益隔离和疏远

  从医学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考察,医患纠纷是医疗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近代以前我国处于“床边医疗”模式阶段,医生有“官医”与“民医”之分。无论哪类医生一般均深入病人的家中,在床边诊疗。病人或病人家属全程参与诊疗过程,共同提供发病原因,医生的诊疗活动是在病人家属的注视下完成的。医生提出治疗方案,护理工作由家属完成。“官医”人数较少,一般为官僚阶层服务,医患之间类似于主仆关系,医生更像一个健康顾问,对于“主人”提供治疗方案,患方有选择的自由权,医生居于从属地位,医患纠纷很难发生。“民医”为大众服务,一般与患者熟悉,能够根据患者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整治疗方案。即使因为疾病发展的不确定而带来医疗风险,患者也往往出于善意而予以理解与宽容,因此医患纠纷很少发生。在技术上医生一般依据望、闻、切、问诊断病情,为了达到医疗效果,医生愿意更多地了解患者的基本生活、思想观念以及家庭背景等要素,以便作出合适的处理。西方的“床边医疗”阶段,虽然医疗技术与我国有一定的差别。但是,它们均“注重病人自述和生活史,并以此作为诊断和解释疾病发生原因的重要依据”。实践也证明这种模式能够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对于疾病治疗大有益处。因此,在“经验医学”阶段,医患关系是相对简单与和谐的。

  “医院医疗”模式起源于19世纪初期的西方,以法国巴黎的医院学校为中心。法国大革命后巴黎医院的改革,形成了新的医院医学,理学检查和病理解剖在医疗中占据中心地位。19世纪中期西方进入了“实验室医疗”模式阶段,疾病的诊断深入到细胞和生化反应的微观层次。20世纪80年代大量科技与设备的引入,我国逐步进入“实验室医疗”阶段。“医院医疗”中的理学检查可以发现病因,病理解剖可以证实身体组织的病变。过去整体而又具有个性的“病人”,到了医院医学阶段已经化约为各个器官与组织,从而可能造成了“病人的消失”。以现代技术为特征的“医院医疗”与“实验室医疗”,对医患关系带来重大影响。

  首先,医生的诊疗不再依靠患者的病史自述与生活史的描述,“有个性”的病人不再是诊疗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而是病理解剖对象。医生信息的获取,主要不是病人提供的病情,而是分解为呼吸、脉搏、体温、血液、器官等若干项目的检验参数。在医生看来患者只是试管里、显微镜下的血液、尿液、细胞和各种形态的标本,而活生生的完整人的形象似乎已经完全消失了。这样疾病便从患者身上分离出来作为医生研究的对象,医术也从医生身上分离出来成为治疗疾病的一种手段。其二,现代医疗设备、医学检验数据、医学符号,只有受过长期专业培训的医生才能操作与解读。医生把这些资料作为解释病因的权威根据,而这些内容对于患者犹如天书,难以理解。在与医生的交流中,面对医生系统规范和严格科学的医学分析语言,患者即使怀疑,也难以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质疑医生话语的权威性。在医患关系中,医生的意见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患者可能完全失去了话语权。其三,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由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客观存在的医疗风险极易演变为医疗纠纷。国内外一致承认的70%的医疗确诊率,意味着客观上存在30%的误诊、漏诊。现代技术并不能避免医疗差错的存在,甚至高技术对人体的侵入,在治疗疾病同时也会带来并发症。在现代医学技术的双重效应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共识难以达成,就很容易引起医疗纠纷。

  毋庸置疑,医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克服各类疾病困扰,维持身体健康带来了福音。但是,医疗模式的转变却凸显了一种悖论,即技术进步、医疗水平的提高,与病人话语权和参与权的弱化几乎同步出现。医学发展中的技术属性与人文属性从此失衡,医疗技术带来健康的同时,也使医患关系变得隔离和疏远,医疗纠纷也在不断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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