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难抵大病来袭 “病贵命轻”治还是不治
发布时间: 2015-01-05 11:10:35 | 来源: 半月谈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保障当有接力
随着基本医保的“全覆盖”,对于绝大多数中国普通家庭来说,一般疾病已不再具有威胁性,老百姓期待的是完善大病保障。而对于贫困人群来说,民政医疗救助往往给他们在重病中带去生存的希望。记者调研发现,作为保障人民群众治疗的第一道网和最后一道防线,基本医保和民政医疗救助确实发挥了“保基本”和“兜底”的重要作用。但是,目前的保障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医保报销难抵“大病来袭”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郭小寨村48岁的农民丁双成,被诊断患有食道鳞状上皮细胞癌。随后住进了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并接受一次手术和五次化疗治疗。根据《二七区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丁双成在省级三级医院可享受的补偿标准为:起付线为3500元,1万元以下部分合规费用按45%报销,超过1万元部分按60%报销。在电子信息系统上,丁双成的流水账记录显示,其手术花费69048元,每次化疗6000元至8000元不等,总医疗费用为104095元。基本医保累计赔付金额为34307元。最终测算下来,实际报销比为33%。
记者在江西、重庆、山西等地采访中发现,实际就医中报销比例往往大打折扣。以中国公益研究院大病患儿家庭为例测算,2014年基本医保的实际报销比例在20%至45%之间。这一保障水平,对普通患者而言,依然难抵大病来袭。
虽然2010年起我国逐步将一些重大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住院补偿,疾病种类从2种增加到22种。如对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不设起付线,在三甲医院直接按70%比例报销,对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再报销20%,个人自付仅10%。但由于是针对特定病种报销,相对种类繁复的疾病来说,受益群体相对有限。
除此以外,院外处方、非医疗支出也让患者家庭“雪上加霜”。重病患者用药较为复杂,有的医院确实没有采购一些特殊药品。此外,不少地方规定,医院须将参合农民住院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费用控制在药品总费用的15%以内,超过部分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为规避这些限制,医生被鼓励多开院外处方。而这些费用都需要患者自费。
对于大病家庭,一旦有人患病,需要专门有人照顾,非医疗支出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记者根据采访部分大病家庭测算,院外处方和非医疗支出在大病家庭总支出中,往往不低于总支出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