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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医改成全国样本:小财政办大医改

发布时间: 2014-08-27 08:25:54   |  来源: 人民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作为欠发达地区,青海的医改实践近年来却频频成为全国“样本”。

  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通过深化改革给高原人民带来实惠——这是青海省委省政府秉持的执政理念。其中,青海的医改健步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卫生支出已达财政支出的7%以上,年均投入医改资金43亿元,八个“率先”更是让其他省份刮目相看:

  城乡居民医保水平510元,明显高于全国平均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在全国靠前,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全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率先取消加成;率先实现基本药物全省统一招采,药价下降一半多;村里率先配上物美价廉的基本药物;率先实施全省范围内的分级诊疗制度;率先实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率先在全省推出“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

  走进青海探医改,我们感受着青海的独特之“气”——地处高原,却不乏直面改革的“氧气”;财力贫弱,却不乏民生投入的“大气”;坡多坎险,却不乏奋力闯关的“勇气”。青海,开拓出一条欠发达地区的“大医改”通途。

  大医保——扩面提标,制度衔接

  “多年来的重担一下子卸掉了”

  在医改的大棋盘上,医保是“车”,可以牵引医疗、医药改革,实现“三医”联动,攻坚破难。

  青海努力用好医保这枚棋子。新医改以来,青海逐年提高保障水平,并轨城乡医保,允许居民异地参保,建立衔接机制,扩面提标。

  省医改办主任张进京介绍,青海省政府以年均30.28%的增幅,逐年提高基本医保保障水平,人均筹资标准由2008年的104元提高到2014年的510元,其中政府补助460元,个人缴费5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40元。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4%、68.41%。全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一体化,住院费用即时结报。

  王晓芬一家四口租住在西宁市城东区下南关街,丈夫患糖尿病已十几年,前两年被医院确诊为肾病,每年要住院两三次,每次花费上万元。这些花销全靠王晓芬和女儿打零工支撑,日子过得很难。去年,社区给她家发了一本“大病报销”小册子,当年住院报销7000多元,民政医疗救助也补贴了一些。

  “有了大病保险,多年来的重担一下子卸掉了,终于可以喘口气。”王晓芬说。

  如果没有大病保险制度,王晓芬丈夫住院费用一年约4万多元,只能报销政策范围内部分的70%,仍需自付2万元左右,低于西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元的标准,越过了因病致贫的红线。

  2012年12月,青海率先在全省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病患者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达到5000元即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项目达到全国最宽泛的1113项,上不封顶。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0%,民政救助对象是90%,五保户、特困户是100%。

  截至今年6月,青海5.47万名大病患者报销了约3.09亿元费用,其中报销额度最高的达24万元。不需额外掏钱,报销额度却如此给力,让几千个家庭避免了因病致贫或返贫。

  除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去年11月,青海率先出台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解决患者“等钱救命”的困境。基金初始规模为每年600万元,目前已有一对双胞胎弃婴、一名传染病患者得到应急救助,基金为医院补贴医药费约5万元。

  5年来,青海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研究制定并实施125种大病单病种限额付费标准。同时,开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服务试点,2012年,格尔木市和海东市互助县开始试点,待评估后将继续扩大试点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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