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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实施后 老百姓花费确实少了

发布时间: 2017-07-04 16:06:11   |  来源: 山西晚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热点释疑

  诊疗、手术、护理、床位等医疗服务价格会合理提升

  为什么有些药在医院买不到?有的药为啥医院比药店贵?为什么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采访中,不少市民对新政还有疑问,对此,记者采访了省卫计委及个别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就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1、为什么有些药在医院买不到?

  山医大一院药剂科主任晋月萍介绍,目前,医院所有的药品都是通过政府统一采购的,所有的药品都出自政府采购目录,有的药品不一定在采购目录里,所以就会出现医院买不到的情况。

  2、有的药为啥医院比药店贵?

  晋月萍说,药店和医院的进货渠道本就不太一样,出现售价不一也是可以理解的。新政实行后,按照要求,在采购药品时,虽然是政府统一采购,但医院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和药商进行二次议价。这就意味着将来即便是同一种药品,各个医院的售价也可能不同。

  3、为什么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省卫计委体改处副处长吴军华介绍,总体上看,当前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的主要问题是项目间比价不合理,诊疗、护理、手术价格偏低,检查治疗检验价格偏高;医疗服务项目名义价格偏低,群众实际支付费用偏高。一直以来,各地逐步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偏高项目价格,但受“以药补医”机制未从根本上破除、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行为还不规范、医保基金支付水平也难以相应提高等因素制约,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难以调整合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此外,医疗服务定价方式相对单一,目前以项目为主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医疗机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乱收费等情况,但对有效抑制医疗机构和医生诱导服务需求的能力不足,增加了不必要医疗费用。

  4、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面具体是如何操作的?

  吴军华介绍,从调价空间上看,一是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和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降低虚高价格;二是要规范医生诊疗行为,合理使用药品和耗材,减少药品的使用数量,特别是价格较高的药品数量。从调价项目上看,要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从调整机制上看,一是要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动态调整机制;二是要建立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的协同推进机制。

  5、为什么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吴军华介绍,“以药补医”是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公立医院补助有限,允许公立医院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销售,以弥补政府投入不足和医院运行成本损耗的举措。这项政策曾经对于保障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现阶段,实施“以药补医”政策产生了一些问题,由于医院、医生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监管制度缺陷和投入不足,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变异而逐步演变成一种逐利机制。这种机制使公立医院运行偏离了公益性轨道,加重了百姓负担,损害了人民健康,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绷紧了医患关系,损坏了政府形象,必须坚决破除。破除“以药补医”的核心,是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的任何经济利益联系,是斩断利益链,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解决以药腐医,促进医患和谐,深化医改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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