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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 2015-07-17 10:28:44   |  来源: 中华预防医学会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为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促进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根据《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制定《2015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现公布如下:

  一、目标

  发挥社会组织优势,扩大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简称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工作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原则

  (一)广泛参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公开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确定支持项目;

  (三)目标导向:围绕目标,结合地方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开展防治活动;

  (四)属地管理:社会组织必须在其民政登记的地域范围内开展项目活动。

  三、项目支持范围、预算及执行时间

  2015年基金项目执行周期为一年,主要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以下领域活动:

  (一)高危人群干预类。支持社会组织针对易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行为人群(如失足妇女、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和吸毒者等)每季度至少一次提供健康教育、安全套和润滑剂发放、性病诊疗或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转介、清洁针具交换等服务,并每年提供至少一次艾滋病检测转介或协助检测和规范的检测前后咨询。

  (二)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类。支持社会组织为感染者或病人每季度至少一次提供健康教育、促进安全性行为、心理支持、治疗依从性教育等服务,动员感染者和病人配偶/性伴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检测,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每年至少提供一次CD4检测转介,服药感染者和病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病毒载量检测转介,其中每年至少两次面对面服务。

  项目预算合计不超过“服务人数×服务单价”所得的总额,其中高危人群干预类服务单价不高于100元/人/年,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类服务单价不高于230元/人/年。要求项目所覆盖的目标人群不能与其他来源经费支持的同类活动所覆盖的目标人群重复。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项目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据实列支,预算编制说明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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