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点执业备案制遇基层卫生局“抵制”
发布时间: 2014-09-28 10:22:34 | 来源: 东方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聘用退休医生反而更难
在韩玲玲看来,新的多点执业政策执行以后,原来比较容易聘用的退休医生现在聘用起来却变得更难。
据行业内人士介绍,2011年以前,北京市卫生部门对医疗专家到别的医疗机构出诊管理并不很严,但是从2010年年底出台多点执业的新规定以后,对专家出诊的管理反而严格起来。
2010年12月,《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规定医生可以多点执业,为医生“走穴”现象正名。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经注册,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2至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而今年8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办法》,则进一步放宽了对医生多点执业的限制,不仅规定医师申请多点执业不再需要本单位出具“同意书”,而且规定多点执业的地点数量不设上限,医疗机构的法人、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也可以多点执业。
截至今年5月,北京市卫计委公布已经有1993名医生获准进行了多点执业。不过,官方公布的多点执业医生数量受到民营医疗机构的质疑,多家大医院在自己组建的医疗联盟内所进行的多点执业被医疗界认为是“做样子”。
“关键是对医疗责任险的规定,让离退休医生到其他医疗机构出诊变得更困难。”韩玲玲介绍。
根据2010年12月推出、2011年3月执行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8款的规定,“申请多点执业的医生必须出具医疗责任保险凭证”。
“这条规定从2011年开始执行,但是,对于已经离退休的医生,其原来所在的公立医院往往不再上医疗责任保险,而卫生主管部门却可以以申请人没有医疗责任保险凭证为由不批准其多点执业。”韩玲玲进一步解释。
据保险界人士介绍,医疗责任险与医保有挂钩,对第一执业地点执业的医师或按照看一个门诊病人提取0.15元,做一台手术提取15元的比例收取费用,一位医师每年收费或在200多元到四五百元不等。
据了解,对北京新的多点执业政策,各区在对待医疗责任险方面政策不一。有的区县规定,只要新增的执业医疗机构出具医疗责任险凭证即可,而有的区县却规定,原来的医疗机构也必须出具医疗责任险,正是后者导致了离退休医生无法顺利开展多点执业。
医生需要自由执业而非多点执业
北京的政策已经是国内在多点执业问题上尺度迈得最大的,而依然问题重重。
“市场需要医生资源流动起来的愿望非常迫切,这导致了北京多点执业新政策的出台,但是这一政策必然和原来的利益方发生摩擦,遭到各种明里暗里的抵制非常正常。”一位业内人士评论。
“公立医院培养一个医生那么多年,医院院长怎么会情愿让一个优秀的医生去为别人服务,换做民营医院的院长,也不会愿意。”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分析,他表示,作为医院的控制者,地方卫生局也是现在医疗资源的既得利益者,很多卫生局官员都是来自大型公立医院,他们也不愿意医生自由谋职。
庄一强分析认为,造成医生难以自由流动的关键还是体制。一方面,在现行制度下,医生完全挂靠在第一执业机构,第一执业机构负责医生的“吃、喝、拉、撒、睡”,还要心甘情愿让医生自己赚钱,显然不合情理。而另一方面,对于医生来说,原单位支配了自己的工资、保险、职称和人事档案,又怎么敢违反原单位的意愿。
“要让医生成为自由执业者,成为‘社会人’而不是‘组织人’,医改才能有希望,而实现这一目的有两个前提。”庄一强表示,第一个前提是医院要去行政化,通俗说,取消行政级别,院长就是管理医院,不用政府任命,不再设什么处长、科长;第二个前提是改革医院人事制度,取消国家编制,对医生“定岗”而不是“定编”。
广东省卫生厅巡视员廖新波表示,多点执业的政策远非完成时,而是正在进行时。而中央对医改的文件也明确指出,对医生的管理要从人员管理过渡到岗位管理,要最终让医生成为社会人。
“我认为医生最终会成为自由执业者,现在的多点执业政策是过渡政策,最终会被淘汰。”廖新波最后下了如是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