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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两年未发生“医闹”事件 防治举措制度化

发布时间: 2014-07-16 10:30:32   |  来源: 南方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连续两年实现“无医闹”、医院刑事治安案件持续两年递减、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逐年上升……中山市自2012年4月提出创建首个“无医闹”城市以来,已经构建了由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公安主力、全民参与的“无医闹城市”创建机制。7月15日,来自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医事法学专家组等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共赴中山参加创建“无医闹城市”推广研讨会,就“中山经验”如何复制推广进行探讨。

  防治举措制度化

  “2012年第一季度,最严重的时候发生了5起较大规模的医闹事件。我们当时就在想,该如何转变这种‘治标不治本’的现象,把一次性的‘突发性处置’转变为‘常态化’的管理。”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在谈及创建“无医闹城市”初衷时曾表示,“由此推动了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防治机制的形成。”

  据了解,中山市防治医闹体系主要由以下要素组成:由公安机关牵头,依托医院警务室对医患纠纷提前介入,转变以往“闹后取证打击”为“闹前防闹未然”;由司法部门牵头,在各镇区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组建法律顾问专家库和医学顾问专家库,健全第三方调解机构;在源头方面,通过加强诊疗规范和质控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减少医患纠纷发生,以此实现从“不能闹”到“不必闹”的转变。

  研讨会上,中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邓小兵还强调了中山动员“全民”力量参与“无医闹城市”创建的作用。据透露,该市通过发动“医闹闹了谁”等全民大讨论,并通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来丰富多元调解渠道。

  健全第三方调解

  参与研讨会的各国家部委负责人对创建“无医闹城市”的“中山经验”给予了肯定。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巡视员石海龙在会上表示,中山的做法不仅体现在“治医闹”,更注重“防医闹”,其模式可复制可推广;中央政法委综治二室副主任卢仓报则指出,有效解决“医闹”问题首先需要政府“敢担当懂区别善用法”,中山在这方面也提供了较好的思路。

  据中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介绍,中山创建“无医闹城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统计数据显示,作为中立第三方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医疗纠纷121宗,其中成功调解107宗,成功率达88.4%;医院刑事治安案件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其中2013年共214宗,比2012年下降51%,今年上半年54宗,又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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