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事别慌 带你正确认识梅毒
发布时间: 2024-12-16 15:21:33 | 来源: 中国网健康 | 责任编辑: 曹洋
梅毒是我国重点监测的五种性病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梅毒被列为乙类传染病进行防治管理。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共报告梅毒530116例,居甲乙类传染病第3位,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据介绍,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包括性接触传播、母婴传播、血液传播等。
性接触传播是指如果与梅毒患者有无保护措施的性生活,梅毒螺旋体可通过阴道、肛门、口腔等黏膜部位的小破损口侵袭到体内,引起梅毒螺旋体感染。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
母婴传播是指妊娠4个月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和脐静脉由孕妇传给胎儿,分娩过程中新生儿通过产道时也可因头部、肩部擦伤而发生感染。
血液传播是指梅毒螺旋体可在血液内存在,而且具有很强的耐寒力,所以当接触携带有梅毒螺旋体的血液后也会被感染,例如与梅毒患者共用针头注射药物、剃须刀等。因血液制品目前筛查严格,且梅毒在外界存活时间有限,此类传播途径很罕见。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中山五院)皮肤科马寒主任表示,梅毒的临床表现根据病程可分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隐性梅毒等,每个阶段的特征、破坏程度、传染性均不同。
一期梅毒临床主要表现为硬下疳,多见于外生殖器等性接触部位,起初表现为小丘疹,逐渐发展为直径约1-2cm的圆形或椭圆形浅溃疡,一般为单发、无痛无痒;出现硬下疳后1-2周,部分病人出现腹股沟或近卫淋巴结肿大。
二期梅毒以二期梅毒疹为特征,有全身症状,一般在硬下疳消退后相隔一段无症状期再发生;全身症状发生在皮疹出现前,发热、头痛、骨关节酸痛、肝脾肿大、淋巴结肿大;皮肤梅毒疹 80%-95%的病人发生,特点为疹型多样和反复发生、广泛而对称、不痛不痒等。主要疹型有斑疹样、丘疹样、脓疱性梅毒疹及扁平湿疣等。
而约三分之一的未经治疗的显性梅毒螺旋体感染会发生三期梅毒。其中,15%为良性晚期梅毒,15%-20%为严重的晚期梅毒。三期梅毒可发展为较严重的眼梅毒、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等。
下面在讲一讲隐性梅毒。感染梅毒螺旋体后未形成显性梅毒而呈无症状表现,或显性梅毒经一定的活动期后症状暂时消退,梅毒血清试验阳性、脑脊液检查正常,称为隐性(潜伏)梅毒。感染后2年内的称为早期潜伏梅毒;感染后2年以上的称为晚期潜伏梅毒。
预防梅毒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隔离、治疗传染源:可疑患者要进行预防性筛查,做梅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并及时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
2、切断传播途径:梅毒主要通过性传播感染,因此,要有良好的性道德观,避免发生不安全性行为,要采取有保护的性行为,安全、科学使用安全套;同时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到无卫生保障的公共浴池洗澡,不与人共用餐具、剃须刀、毛巾等。
3、保护下一代:加强婚前及产前检查,防治胎传梅毒发生。
马寒主任提醒,梅毒不能自愈,但能完全治愈,被确诊为一、二期梅毒的患者,无其他系统病变,若得到及时治疗,是可以治愈的,三期梅毒预后常累积心脏,影响器官功能进而影响生活甚至生命,预后并不乐观。因此,早期发现、及时就医开展正规治疗对预后影响很大,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有梅毒症状,需立即到正规医院就诊,严格遵医嘱服用药物。避免病情发生恶化,同时也定期复查,监测治疗效果,也要做好个人卫生护理及隔离,防止疾病进一步扩散传播。(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张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