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超6200万 近50万人享受待遇
发布时间: 2024-05-29 09:56:59 | 来源: 新华日报 | 责任编辑: 曹洋
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我省长护险参保人数超过6200万人、占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的77%,累计享受待遇近50万人、基金支付92亿元,“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难题得到进一步破解。
长护险制度实现设区市全覆盖
我省是探索长护险制度的发源地之一。从2015年9月南通率先探索建立长护险制度,到2023年初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再到省政府连续两年将“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建设”和“深化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列入民生实事项目……我省紧紧抓住覆盖地区、参保范围和保障对象等关键性事项,扎实开展长护险试点探索工作,目前已实现设区市全覆盖。
在参保范围上,我省明确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护险,同时按照国家要求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起步并稳步扩展。目前,除2023年新开展的连云港、淮安、镇江、宿迁等4市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起步外,其他地区均将职工和居民纳入参保范围。在保障对象上,实现全年龄段人群全覆盖,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积极稳慎并逐步将中度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扩大制度社会影响力。目前,南通、苏州、无锡、常州、徐州等5市已将中度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各地服务方式主要以机构护理和社区、居家护理为主,鼓励实施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待遇标准主要按失能等级和不同护理方式予以相应保障,包括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机构及居家(亲情)护理等。南通、苏州、徐州、常州、南京5市还开展了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国家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操作指南印发后,我省各地也积极将失能等级评估统一到国家标准,目前全省各地共成立评估机构(评估委员会)135家。
长护险每周3—4次、每次1小时以上的专业照护服务,让失能人员家庭成员有了“喘息”的机会。除了保障失能人员“住得起机构、用得起辅具、接受到服务”,随着长护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拉动就业创业、发展养老产业、支持家政服务业、优化医疗资源利用等多方面初步显现了溢出效应和赋能作用。目前,全省有定点服务机构2814家,与之相关的护理床位超9.4万张、从业人员近6.5万人,同时带动了医护设施、康养设备、辅助设备的研发生产,催生了社会力量经办长护险、辅助器具生产租赁、长护险商业保险产品开发与销售、失能评估等新业态、新模式。同时,长护险制度引导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优化了现有医疗资源配置,促进了医、养、护的深度融合,破解了“机构不能医、医院不能养、家庭无力护”的困局。
服务供给水平有待提高
对标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长期照护服务的需求,我省长护险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调研发现,由于各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老龄化程度存在差异,在制定长护险政策时,各地参保对象、筹资政策、待遇保障等方面差异较大。失能人员随子女异地生活,是很多家庭的现实选择。但当前省内各市长期护理保险异地结算机制尚未建立,非本地参保人员难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跨区结算有待统筹。
此外,由于长护险制度建设涉及部门多,相关政策供给、标准规范、监督管理、信息资源等分散在不同部门,存在部门交叉、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这导致部分地区政策供给存在重叠,有的地方符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失能人员,同时也符合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或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补贴的条件。有的地方对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支付范围划分不够清晰,造成基金和财政资金的重复投入和低效运行。
当前,服务总体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特别是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较为突出。调研发现,有的地区重度失能人员居家上门基础护理的标准为每月10次左右,如果选择特色护理服务,则每月上门服务的次数更少,这个服务标准不能满足重度失能人员的护理需求,有的重度失能人员仍需要雇佣护工以满足照护需求。
从护理服务人员来看,目前人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具备专业素养的年轻护理人才缺乏,护理职业认同感较低,护理人才队伍有“不愿进”“留不住”现象。同时,当前养老方面的税费补贴等支持政策,往往只针对机构床位养老,几乎没有针对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机构(服务90%的失能老人)的支持政策,制约了居家服务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已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单靠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难以解决。在此背景下,更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原则,建立完善高质量、多层次、可持续的失能照护服务体系。
报告提出,我省将根据国家进度要求,结合省情实际,持续完善我省长护险制度,强化部门协同,加强标准体系和支持政策研究。同时,健全多渠道基金筹集机制,探索建立居民参保省、市、县财政补助分担机制,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区域和参保范围,推进长护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探索推进长护险省内跨市享受待遇。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长护险基本服务项目目录和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
优化经办管理服务,我省将坚持社会化服务的思路,完善“政府主导、商保公司经办、护理机构服务”管理服务机制,既厘清责任边界,又激发商保公司活力。同时,鼓励引导商保公司在参与经办中,加大投入,长期规划,开发适应多层次护理需求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促进护理机构在有序竞争中不断优化服务项目、提升护理水平,努力形成政府、商保公司、护理机构三方共赢,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良好局面。
基于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基础功能模块,我省还将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地探索,全省推广”的思路,指导南通市牵头开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全省共享。
为了提高服务供给水平,我省将探索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建立长期护理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完善服务人员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培养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化评估、护理人才队伍,推动护理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顾敏 陈珺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