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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
发布时间: 2024-04-23 09:54:49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曹洋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为全省闲置的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操作指南。《操作办法》自5月10日起施行。
截至2023年年末,浙江全省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340.3万人,养老需求日益增长,社会对于闲置的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有需求、有热情。但仍存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还不均衡、不精准,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过程中面临路径不清晰、流程不简便等问题。《操作办法》围绕“什么能改、怎么能改、怎么好改”制订操作指引,以有效提升改“闲”为“老”实施效率,实现盘活存量资源和优化养老供给双赢局面。《操作办法》系统界定了适用的存量设施类型范围:存量的商业或办公用房、工业或仓储用房、学校、基层卫生院、商品房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其他适合用于作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存量资源。
《操作办法》明确两条实施路径:通过纳入城市更新方式进行改建,重点为涉及土地规划调整、需大改大建方能符合养老设施标准的存量设施;通过临时改变建筑用途进行改建,重点为结构和消防能达到养老设施要求,且不涉及新建、扩建的存量设施,此方式改建可暂不改变规划性质、土地权属。(记者郑纯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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