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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打造“福见康养”养老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 2024-04-19 15:52:40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曹洋

 

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旨在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全力打造居家有服务、兜底有保障、普惠有机制、市场有选择的“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

《若干措施》在10个方面提出30条措施,这10个方面包括: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强化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和普惠养老服务、促进银发经济创新发展、推进医养康养深入发展、统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优化养老服务经费筹集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若干措施》指出,持续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可及;2025年年底前,省级支持建设不少于15个县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原居安养”提供便利;2025年年底前,建成不少于100家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养老”服务。大力发展老年助餐助学服务,打造“长者食堂﹢学堂”等老年助餐助学服务模式和优质服务品牌。

《若干措施》要求,强化对特困、低保、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优先满足兜底保障对象入住需求。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和普惠养老服务,建立健全普惠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扩大优质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将养老机构内设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其所需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省老年医院、康复医院等探索建设省级公立护理院。鼓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医疗巡诊服务。卫生健康部门支持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老人建立家庭病床,医保部门按规定将相关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5年年底前,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家医养结合机构。

《若干措施》提出,统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落实农村地区医疗卫生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探索开展乡镇卫生院和乡镇敬老院“两院一体”试点。建立城市与农村养老机构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提高农村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2025年年底前,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1万人次以上,每年对不少于1000名家政、物业从业人员等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训。(特约记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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