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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度无偿献血表彰申报启动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03:37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曹洋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发布《关于统计报送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信息的通知》,公开收集2022—2023年度符合无偿献血表彰条件的个人、单位、省(市)和部队有关情况。表彰奖项包括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等6项。信息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通知》指出,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奖项包括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及以上者;符合第三次金奖申报条件者,同时授予终身荣誉奖和金奖)、金奖(献血40次及以上者)、银奖(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者)、铜奖(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者)。其中,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于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红十字会择优推荐,单位奖名额不超过12个,其中血站不超过2个;个人奖和特别奖名额各不超过5个。军队无偿献血促进奖以师(旅)级单位为推荐单位,由军队各单位卫生部门择优推荐,单位奖总名额不超过20个,个人奖和特别奖总名额均不超过10个。

《通知》强调,地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各单位卫生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和血站领导班子成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通知》指出,对于在不同省份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原则上由统计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献血血站征求献血者意见,充分沟通后确定最终申报省份,由申报省份汇总该献血者所有献血信息后随其他获奖人员名单一并报送,并做好相应标记。献血者只能在既往有过成功献血记录的省份中选择1个进行申报。(首席记者姚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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