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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30项养老具体措施
构建“一刻钟”服务圈 为“原居安养”提供便利

发布时间: 2024-04-08 09:49:47   |  来源: 中国妇女报   |  责任编辑: 曹洋

 

近日,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10个方面30项具体举措,全力打造“居家有服务、兜底有保障、普惠有机制、市场有选择”的“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

《措施》提出,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持续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可及。统筹整合各类设施资源,加快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原居安养”提供便利。持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养老”服务;大力发展老年助餐助学服务,打造“长者食堂+学堂”“农村互助孝老食堂”等老年助餐助学服务模式和优质服务品牌。

为强化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措施》着眼保基本、兜底线,强化对特困、低保、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优先满足兜底保障对象入住需求,支持有集中照护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机构。支持社会力量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无线定位、安全监测等服务。

《措施》明确,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和普惠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市、县(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区域性养老应急救援技术服务中心。2025年年底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全面依法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乡镇(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建有率不低于60%。

为统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措施》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促进城乡统筹、区域统筹,推动实现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农村优势资源,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养老试点。落实农村地区医疗卫生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探索开展乡镇卫生院和乡镇敬老院“两院一体”试点;建立城市与农村养老机构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通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提高农村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在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方面,《措施》提出要构建人才引育留用机制,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吸引更多年轻有活力的养老服务人才到养老服务领域。全面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联系制度;每两年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授予相应的称号。此外,为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措施》还深化养老服务领域“点题整治”工作,持续加强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更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老年人放心、安心养老。(全媒体记者吴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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