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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十六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方案
“三年行动”提升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效

发布时间: 2024-02-27 10:00:16   |  来源: 中国妇女报   |  责任编辑: 曹洋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网信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妇联等16部门联合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保到2026年,江苏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防护水平显著加强,致力于满足儿童需求的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支持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基层基础更加坚实,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儿童优先理念更加普及,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成长、发展三大需求,实施精准帮扶、监护提质、安全防护、心力滋养、固本强基等“五大工程”。

在实施精准帮扶工程中,《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一年两排”“一月一访”制度,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一年至少2次全面摸底排查、一月至少1次入户巡访关爱,做到数据清、基本情况清、社会关系清、成长需求清以及监护、生活、医疗、教育等重要情况清。

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动员留守妇女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特别优秀的可以担任儿童主任。

在实施监护提质工程中,《实施方案》提出,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督促指导,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儿童合法权益时,要予以劝诫、制止或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训诫,并可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各地妇联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引导其积极关注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在实施安全防护工程中,《实施方案》提出,妇联要指导各地培育女童保护讲师、成立讲师团,开设儿童自护课程走进学校、走进妇儿之家、走进农村偏远地区,普及、提高儿童安全防范意识。

在实施心力滋养工程中,《实施方案》提出,要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协同搭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合,综合运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监测、及早有效关爱、畅通转介诊疗、强化跟进服务等多方面举措,全面提升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质量和效果,逐步建立健全新时代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

在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中,《实施方案》提出,要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队伍,每个村(社区)择优选任至少一名儿童主任,对于服务对象人数较多的地区,要适当增配儿童主任。建立儿童主任信息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录入和更新“苏童成长”一站式信息系统。 (全媒体记者茹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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