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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出台方案 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

发布时间: 2024-01-19 10:52:31   |  来源: 人民网   |  责任编辑: 曹洋

 

本市户籍60-79周岁的老年人、残疾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每户最高可获补贴3000元;本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享受3小时/人/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近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强化落实《沈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根据《沈阳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设定的工作目标,到2025年,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覆盖城乡、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经济困难、高龄、残疾老年人各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率,新建居住区、已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街道层面“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品质养老社区和村屯培育达标率,城市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率,城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集中供养率,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有改造意愿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率,有评估意愿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率,区、县(市)级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覆盖率,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星级养老机构占全市养老机构比率达到80%;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超过2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人次数超过4万人次。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

根据《沈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规定,本市户籍90-99周岁老年人补贴2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贴800元/人/月。本市户籍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80-8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100元/人/月。本市户籍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经民政部门组织安排能力评估确定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补贴100元/人/月。

在支持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方面,对本市户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79周岁的失能老年人、残疾老年人;本市户籍城乡低保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79周岁的失能、残疾、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每户最高补贴3000元。

此外,《沈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还提到,政府通过购买养老服务,为本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3小时/人/月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本市户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提供20-45小时/人/月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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