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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示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

发布时间: 2023-10-24 09:53:53   |  来源: 南昌日报   |  责任编辑: 曹洋

 

到2035年逐步实现养老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

为应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快构建适应未来人口特征、空间特点的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我市编制了《南昌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该《规划》草案向社会进行公示。

构建“两类四级”的新型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该《规划》重点区域为南昌市辖区中心城区范围,包含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经开区、高新区和湾里管理局。

《规划》提出,到2025年,建成与南昌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养老服务需求相匹配、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35年,逐步实现养老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打造高标准、高品质的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建成老年友好城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规划》明确,采用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构建“两类四级”的新型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划分以市级示范、区县兜底、街镇(15分钟生活圈)主体、社区联动的四级设施为基础,形成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是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或短期全托照料的独立占地服务设施,分为市级、区级、街道三级,包含“社会福利院-综合型养老院-嵌入式养老院”三种类型,其中,嵌入式养老院作为机构养老设施的补充,实现更为灵活多样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为居住在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上门照护服务的社区级设施,包含“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颐养之家”两种类型。服务内容包含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助餐送餐、体检疗养、文体娱乐、居家上门服务等功能。

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

《规划》提出,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在体系中的责任和功能。机构养老承担少部分高龄、失能失智、空巢老人长短期托养功能;社区养老承担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和日间照料功能;居家养老是承担社会养老的最主要力量,家庭成员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

切实从以往重机构、轻居家转变为打牢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从以前大力建设养老机构、增加养老床位转变到健全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支撑体系上来,以满足最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和推广家庭养老床位、幸福食堂、互助养老、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巡访关爱、适老化改造等比较成熟的社区养老服务,探索养老顾问、时间银行、智慧养老等新型服务,惠及更多居家老年人。

至2035年全市布局218处养老机构

《规划》明确,扩大全市养老机构的总量供给。利用现状挖潜、设施改建、新建设等多种途径增加机构养老床位及养老设施,扩大全市养老机构的总量供给,以适应南昌老龄化进程快速发展的形势,满足迅速增长的养老需求。

《规划》提出,进一步优化机构养老设施布局。在城市城区,针对不同区域人口和发展特点,明确不同区域设施发展思路,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在乡镇和农村地区,针对农村地域范围大的特点,鼓励采取“一院多址,分散布局”的方式,就近解决老人养老问题。

按照“按需发展、均衡布局”的原则,规划至2035年,全市布局218处养老机构,其中,市级养老机构4处,区级养老机构24处,街道级养老机构190处;养老机构总养老床位规模43875床,其中市级养老机构3875床;养老机构总占地面积为135.12公顷,其中,市级养老机构合计占地15.19公顷,区级养老机构合计占地65.17公顷,街道级养老机构合计占地54.76公顷。(王珈瑶记者陈明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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