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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女子疑因做隆鼻手术离世 家属:疑点很多 准备起诉

发布时间: 2023-07-11 10:02:58   |  来源: 长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有人在网上连续发布多条视频称,其表妹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一家医美机构进行隆鼻手术后,不幸离世。“手术前后疑点很多,我们希望尽快做尸检,查明我表妹的死亡真相。”7月9日,视频发布者宋先生告诉长城新媒体记者,昨天(7月8日),他们已经到律师事务所签署了相关文件,准备起诉。

做医美手术后离奇死亡

宋先生告诉长城新媒体记者,隆鼻手术后离世的姑娘姓黎,是他姨家的孩子,今年31岁,老家在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她本人在昆明市工作多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我表妹独自一人到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的莱熙医疗美容门诊部做隆鼻手术。她当天下午3时30分进入手术室,晚上8时10分出手术室。”宋先生说。

宋先生表示,后来的情况是莱熙医美工作人员告诉他的,“6月18日0时左右,我表妹出现身体不适,6月18日凌晨3时30分,救护车到达莱熙医美,凌晨4时10分,我表妹被送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等到6月18日下午4时,我表妹的父亲赶到医院时,我表妹已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前前后后抢救了10天,6月28日上午9时,我表妹经抢救无效死亡。”宋先生告诉记者。

7月9日,长城新媒体记者拨打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电话,工作人员也证实了此事,“莱熙医美是有这么一起医美纠纷事件,我们已向官渡区政府汇报过此事,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如果莱熙医美一方违反了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我们肯定会处理的。”

随后,长城新媒体记者致电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其他情况不方便透露。

宋先生向记者提供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证明书显示,黎女士诊断结果为:重睑调整术后、颞部凹陷整形、鼻整形术后、肺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应激性心肌病、心源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缺氧缺血性脑病、急性肾衰竭、凝血功能异常、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代谢性酸中毒等。

质疑医美手术多处违规

“我表妹是农村人,平时身体很好。没想到,做了一次医美手术,就把命给搭上了。”宋先生对记者说。

“我表妹所做的这台医美手术,前前后后疑点很多,有些地方还很诡异。”宋先生告诉记者,一是签协议与收费收据上的公司不是同一家。签协议的是昆明佳禾医疗美容门诊部,而收费的是昆明莱熙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做隆鼻术的是昆明莱熙医疗美容门诊部。

“二是涉嫌非法行医。”宋先生介绍说,昆明佳禾医疗美容门诊部所签协议的落款日期是2023年6月17日。而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5月23日就已注销“昆明佳禾医疗美容门诊部”,并收回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明确自2023年5月23日起,原昆明佳禾医疗美容门诊部不得再开展任何诊疗活动。“三是昆明佳禾医疗美容门诊部所签的协议是进行重睑术,而我表妹做的是隆鼻术。”

宋先生告诉记者,黎女士做的隆鼻术是肋软骨隆鼻,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较复杂、风险较大,需要进行全麻,并需配备多名整形医生和护士。而据莱熙医美工作人员讲,此台手术只有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整形医生和麻醉医生是一个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且,这名整形医生还不是莱熙医美的,是他们外请的。”

据宋先生介绍,黎女士做医美手术前,莱熙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给她做一次全身体检。“出事后,莱熙医美只愿意承担40%的医疗事故责任,认为抢救患者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也需要担责。我们不接受这种意见。”

涉事医美机构愿接受调查

那么,昆明莱熙医疗美容门诊部是否存在宋先生提到的违规行为呢?7月9日,昆明莱熙医疗美容门诊部工作人员告诉长城新媒体记者:“目前,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我们也愿意接受调查,等调查结果出来后,我们会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所有问题进行回复。”

宋先生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医疗纠纷(争议)处置告知书显示,落款时间是2023年7月1日,盖有昆明莱熙医疗美容门诊部和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的公章。

记者在告知书中看到,纠纷摘要一栏中有如下表述:2023年6月17日,患者黎女士到昆明莱熙医疗美容门诊部行双眼修复术、隆鼻术、双颧部和双颞部脂肪填充术等。术后,突发胸闷、血氧饱和度减低,送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抢救。2023年6月28日,患者黎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由此产生医疗纠纷。

宋先生告诉长城新媒体记者,昆明莱熙医疗美容门诊部一楼大厅内悬挂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3年6月5日至2028年6月4日,诊疗科目为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等,发证机关为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做尸检困难重重

宋先生告诉记者,去给表妹做尸检的时候遇到各种障碍,“当地的尸检机构说什么都不给做,都拒绝了我们。云南省司法鉴定中心是法定的鉴定机构,但是他们说,需要昆明市卫健委开具尸检委托书,而市卫健委不给我们开,结果,拖过了做尸检的最佳时间。目前,我表妹的遗体还停在医院停尸房里。”

宋先生说:“最后,我们找到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把尸检所需材料交给了他们,他们让等通知。”

宋先生介绍说,尸检的最佳时间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我们运气也不太好,打算去做尸检时正好是周六周日,各单位都不上班,耽误了两天。尸检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对我们说,这个事件在网上发生很大争议,他们不敢接。”

“耽搁时间长了,残留在遗体里的药物就会慢慢消解,到时候,再做尸检就没有意义了。”宋先生说。

诉求:责令涉事机构停业希望警方能立案

“我表妹这个事情出了后,我们家属也聘请了律师,准备打官司。”宋先生告诉记者,“一是告昆明莱熙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二是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三是告给我表妹做整形手术的医生。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目的,是让他们提供证据,证明我表妹的死亡跟他们没关系,反推是莱熙医美的责任。”

宋先生说,在调查过程中,他发现这不是一次简单的医美事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并把相关情况告诉了警方,希望警方能立案查处。

“从6月17日下午3时30分进入手术室,到晚上8时10分出手术室,这台手术做了4小时40分钟。我们咨询过医生,肋软骨隆鼻术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半个小时至3小时。而且通过监控看到,我表妹走出手术室时踉踉跄跄的,由一位工作人员搀扶到休息区,之后一直在该机构休息。莱熙医美知道这些情况,可是直到6月18日凌晨3时30分才叫来救护车进行抢救。”宋先生表示,“我怀疑是在我表妹身体出现状况后,莱熙医美故意拖延就医时间。他们可能觉得,反正患者是死在了医院里,与莱熙医美关系不大。”

“我们查到,近年来,在莱熙医美死亡的患者已有五六个人了。”宋先生补充说,目前,涉事的莱熙医美仍在正常营业。

宋先生对记者说,他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责令涉事医美机构停业,调查清楚事故责任,给公众一个公正的调查结论。吴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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