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提高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发布时间: 2023-04-11 09:47:05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记者从烟台市医保局获悉,自2023年1月1日起,该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水平提高,个人首先自付费用被纳入报销范围。
烟台市的年度缴费标准为36元/人/年。参保职工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里,超过年支付限额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9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在继续保障上述待遇的基础上,新政策将医疗费用中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个人首先自付部分纳入报销,年最高报销限额20万元。
烟台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以参保职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为例,介绍了政策变化前后职工报销额的不同:退休人员王某今年1月因肺癌首次到市内某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产生医疗费用86076.53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59083.59元,部分自付费用15592.2元。政策变化前,王某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未达到25万元,不能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金额为54869.41元。今年1月1日后,王某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个人首先自付部分就纳入了报销,此次住院可以再多报销2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