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健康中国> >

4月1日起,广东新冠患者医保政策回归常规

发布时间: 2023-04-07 15:49:01   |  来源: 光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日前,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了国家相关通知并明确,自4月1日起,参保新冠患者“住院费用全额保障”“基层门诊专项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回归至常规医疗保障政策。

自今年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以来,四部委联合制定了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临时特殊保障政策,扩大医保支付的药品范围,对住院费用实施全额保障,对基层门诊费用实行专项保障,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

上述政策有效保障了新冠患者就医用药需求,缓解了大医院医疗压力,助力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目前全国疫情已趋平稳,防控形势总体向好。《通知》明确了4月1日起,将“住院费用全额保障”“基层门诊专项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回归至常规医疗保障政策,参保患者符合规定的新冠医疗费用,将与其他20余种乙类传染病实施相同的医保报销政策。

同时,为避免个别患者因病情较重、费用较高而产生沉重的经济负担,《通知》专门提出各地要加强对新冠患者医疗的费用监测,对符合救助条件、个人负担较重的患者按规定及时给予医疗救助。(文/记者:何雪华)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