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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这些医院被通报!事关医保基金使用!

发布时间: 2023-03-15 10:33:37   |  来源: 光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福建省2022年医保基金使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通报(第一期)

一、福清市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保基金检查组移交线索,福清市医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福清市医院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收费等违约结算医保基金行为,确认违约金额2797472.31元。

福清市医保部门依协议处理如下:1.追回福清市医院违约结算的医保基金2797472.31元;2.依据《福州市医疗保障信用评分试行标准》等规定,扣减福清市医院信用分值6分,扣减法定代表人信用分值3分;3.要求该院限期整改。

二、厦门登特口腔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保基金检查组移交线索,厦门市医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厦门登特口腔医院存在分解项目收费、不合理收费以及其他违约结算医保基金行为,最终确认违约金额为939307.80元。

厦门市医保部门依协议处理如下:1.追回厦门登特口腔医院违约结算的医保基金939307.80元;2.约谈机构负责人,要求机构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符合要求的医保服务人员信用计分。

三、漳浦县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保基金检查组移交线索,漳州市医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漳浦县医院检查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购销存管理不规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确认违约金额2148001.83元。

漳州市医保部门依协议处理如下:1.追回漳浦县医院的违约结算的医保费用2148001.83元;2.要求该院限期整改。

四、泉州东南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保基金检查组移交线索,泉州市医保部门进一步组织核查,发现泉州东南医院存在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以及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约行为,确认违约金额8604075.95元。

泉州市医保部门依协议处理如下:1.发放提醒函1张,警示函2张,黄牌1张;2.追回泉州东南医院违约结算医保基金8604075.95元,并收取违约金3303397.42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

五、三明市第一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保基金检查组移交线索,三明市医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三明市第一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等违约结算医保基金行为,确认违约金额5568813.47元。

三明市医保部门依协议处理如下:1.追回三明市第一医院违约结算的医保基金5568813.47元;2.对该院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六、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莆田医疗区

根据福建省医保基金检查组移交线索,莆田市医保局进一步调查,发现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莆田医疗区存在违反诊疗规范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医用耗材、串换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约结算医保基金行为,确认违约金额6274717.6元。

莆田市医保部门依协议处理如下:1.追回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莆田医疗区违约结算的医保基金6274717.6元;2.约谈医院负责人,要求该院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七、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保基金检查组移交线索,南平市医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医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违反诊疗规范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行为等违约结算医保基金行为,确认违约金额1454673.12元。

南平市医保部门依协议处理如下:1.追回南平市人民医院违约结算的医保费用1454673.12元;2.要求该院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医院内部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3.将检查情况公开曝光。

八、龙岩市第一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保基金检查组移交线索,龙岩市医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龙岩市第一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约结算医保基金行为,确认违约金额7795806.5元。

龙岩市医保部门依协议处理如下:1.追回龙岩市第一医院违约结算的医保基金7795806.5元;2.要求该院限期整改,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九、宁德市闽东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保基金检查组移交线索,宁德市医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宁德市闽东医院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住院、串换诊疗项目等违约结算医保基金行为,确认违约金额7192884.22元。

宁德市医保部门依协议处理如下:1.追回宁德市闽东医院违约结算的医保基金7192884.22元,并处违约金534893.88元;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其违法违约行为。

十、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保基金检查组移交线索,平潭综合实验区医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存在分解住院、低标准入院、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医生超执业范围诊疗并纳入医保结算、医嘱、病历记录、收费清单三单不符、耗材购销存管理不规范违约结算医保基金行为,确认违约金额485145.39元。

平潭医保部门依协议处理如下:1.追回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违约结算的医保基金485145.39元,并处违约金210117.20元;2.要求该院限期整改,并将其他相关问题移交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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