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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2-07 10:45:58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现在老百姓看病更方便了!”说起山东省日照市近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对“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感受,家住涛雒镇王家村的尹衍文打开了话匣子,直言“政府政策好,百姓生病不用愁了”。

健康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国家民族的未来。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日照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作用下,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贫困群众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低保户乔某患有脑出血,2022年发生医疗费用45.6万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42.3万元,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个人负担7.6万元。“过去生病不敢住院,现在有病可以选择医院,住院不愁。”乔某道出了国家医保政策给老百姓健康带来的“红利”。

2023年颁布的《日照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中,扩大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居民和职工,主要包括特困人员、孤困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7类。具有上述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行救助。

对特困人员、孤困儿童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定额资助。

过去生病不敢住院,现在医疗有保障

家住五莲县于里镇的孟女士患有心肌炎多年,家庭困难,如今,她申请成为了“低保户”,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由政府代缴,住院的医疗费用出院时也无需再多跑腿申请,在院内医保窗口就能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按规定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

按照分类分层实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的原则,日照对特困人员、孤困儿童、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7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由不低于1万元提高到3万元,进一步提升托底功能;对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70%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2万元。

加强预警监测,防范因病致贫返贫

为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助力及时发现、快速锁定遇困群众,日照市出台的《实施方案》提出建立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的主动发现和动态监测机制,重点监测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同步将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的普通参保人员纳入监测机制。对处于困难边缘人口或因病支出可能导致困难的,应加强监测预警和综合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防,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救助,积极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日照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

举措优化服务,让百姓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加快推进一体化经办,采取灵活多样的参保缴费方式,确保救助人员应保尽保。积极优化完善医疗费用结算“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提高服务便利性。优化待遇申请、审核、救助金给付服务流程。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依托慈善和社会捐助等筹集资金,形成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鼓励发展医疗互助和商业医疗保险。

近年来,日照市积极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成效持续显现,新年新征程,日照市将持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田文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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