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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前全省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22-11-25 10:48:28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医保局获悉,我省正着力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今年年底前,省内全部统筹地区启动实施改革。

建立完善普通门诊统筹机制。将常见病、多发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是这次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明确全省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指导线,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按自然年度计算,起付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从目前各市制定的具体待遇标准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达到60%至70%,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提高5%以上;各市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达到3000元,部分市还要略高一些。

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享受统账结合待遇的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即本人工资的2%)仍然计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享受统账结合待遇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各统筹区实施改革当年,即2022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因养老金平均水平不同,各市划入额度也有一定差异。单建统筹人员(改革前无个人账户,改革后不存在计入办法调整问题)不划个人账户,但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适当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器械、药品、医疗耗材的费用,以及家庭成员(子女、配偶和父母)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记者徐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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