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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发放首笔食品安全举报奖励金

发布时间: 2022-11-21 10:47:24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11月8日,甘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举报人易先生发放500元奖励金,鼓励他举报销售过期食品保护群众健康的正义行为。据了解,这是该区自实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来向举报人发放的第一笔奖励金。

今年7月10日,甘州区张检嘉苑小区消费者易先生在馨宇丽都B区一瓜果蔬菜商行购买了一份250克的袋装牛奶,当时并没有查看生产日期。回家加热时,发现牛奶与平时喝的有异常,也没在意,但孩子饮用后却发生腹泻,他查看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时却发现牛奶已经过期一个月。易先生当即通过手机微信12315小程序进行了举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对涉事食品经营主体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还有同批次少量牛奶陈列柜台,立即立案进行调查。事后,经营店主周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态度诚恳地向易先生进行了赔礼道歉。区市场监管局对周某某进行了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向甘州区食药安委办提交了相关材料,经区食药安委办审核,认定易先生的行为符合《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三级奖励等级,对易先生给予500元奖励,鼓励广大市民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记者付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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