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健康中国> >

黑龙江省药监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 2022-11-17 10:12:43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黑龙江省药监局稽查处在从严从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做到监管与服务两不误,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在工作人员居家隔离,无法开展现场检查的情况下,积极落实“线上”监管措施,通过电话提醒、微信视频、微信群通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25家药品生产企业、48家药品经营企业、9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安全保障情况和发展困难,网格员每周两次了解企业生产、销售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目前,共有14家药品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产,其中龙桂制药、迪龙制药等企业因疫情原因采取封闭式生产,网格员随时通过电话联系督导企业做好厂区内疫情防控工作,督导药品生产企业把好质量安全关,定期开展风险自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监管工作不缺位。

对黑龙江省锟龙泽医药有限公司开展“一对一”服务,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生产,充分释放产能。疫情期间,企业采取闭环生产医用一次性使用防护服,124名员工均食宿在厂区内,争取每天产量达1万套,目前已累计为辖区内疫情防控供应医用防护服15万余套,有效缓解防疫用械短缺问题。督导北林区、肇东市等地药品经营企业在保障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当地政策为百姓送药到家。联合当地市场监管局,线上督导药店落实“哨点”作用,严格“五类药品”销售与“沃填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同时,开展“学标杆、找差距”活动,比学广东、山东等先进地区及先进单位监管经验,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按照省药监局药品安全宣传月要求,通过线上向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理念和守法经营意识。

下一步,稽查九处将继续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强化药械化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黑龙江省药品监管高质量发展。(图片由省药监局提供)(记者周姿杉)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