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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首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正式上岗
发布时间: 2022-11-04 11:35:46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11月1日,宁夏银川市第一批23名食品安全总监和124名食品安全员,经11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总监资格进行考察、公示后,正式到岗上任。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更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制定全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方案,规定企业食品安全总监任命办法,明确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
据了解,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银川市食品生产企业分层分级精准管理模式,强化企业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推动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履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防控动态管理职责,推动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确保出了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
银川市明确,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等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以落实和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经摸底排查,银川市共有321家中型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需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有24923家中型以下企业需设立食品安全员,银川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所有企业于11月30日前完成设立工作,届时将对食品安全总监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考核、随机抽考,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责任、食品安全总监责任、食品安全员责任。(记者马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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