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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推进不正之风综合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22-10-28 11:09:13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分工表》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纠风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工作会商制度,持续推进综合治理。

《分工表》提出,各地要以疫情防控、医保基金监管、药品耗材购销等领域为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纠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工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纠风机制各成员单位应制订各领域的专项方案,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彻底斩断医药耗材购销领域的利益链条,净化医疗服务环境。

《分工表》指出,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用药用械集中整治,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精准打击串换高值医用耗材、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诊疗行为。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纠风工作,推进线上线下服务管理统一,持续清理各类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等有效性存疑、风险性极高的诊疗项目。规范牙科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规范公立医院牙科医生多点执业,对于开展种植牙服务但不参加种植牙耗材省际联盟采购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督察。

《分工表》明确,加大对生产环节的财务监管力度,防范将“回扣”资金的套取从流通环节转移至生产环节,严厉打击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商业贿赂行为。规范采购行为,严禁公立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谋提高挂网价格。畅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记者 邹欣芮 特约记者 郭睿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