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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解除主城区部分区域静态管理

发布时间: 2022-10-18 10:40:05   |  来源: 央视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据“鞍山发布”公众号,10月17日,辽宁鞍山发布关于解除主城区部分区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当前鞍山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形势总体可控,平稳向好,但仍存在局部反弹风险。经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18日0时起,解除主城区部分区域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静态管理的范围

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除中高风险区外)、千山区、高新区、经开区(除职教城及周边区域外)、千山风景区解除静态管理,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立山区中高风险区、经开区职教城及周边区域继续保持静态管理状态不变,按照静态管理要求从严管理。

二、解除静态管理后的防控措施

(一)重点场所。

1.有序恢复民生服务场所正常营业。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室外部分)、农贸市场(除马路市场外)、银行、加油站、理发店、药店、便利店等民生服务场所恢复正常营业,限流50%开放,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戴口罩、测温、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行程卡等防控措施。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

2.暂缓开放非生活必需的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各类网吧、KTV、歌舞厅、游艺厅、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娱乐场所,影剧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场所,室内景区,宗教场所,健身房、体育场馆,洗浴中心、按摩院,直销体验场所,福利彩票站等公共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3.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等教育培训场所继续暂停线下教学。

4.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停止非必要的探视活动。

5.各类医疗机构、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药店充分发挥好哨点监测作用,严格落实患者及购药人信息核对、登记、报备制度,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销售“一退两抗”药物。

(二)会议活动。

严禁开展各类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展会等聚集性活动,不得在公园、广场等区域组织参与广场舞、棋牌、合唱等聚集性活动,其他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报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审批,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三)公共交通。

人员、车辆有序流动。恢复公交客运、出租车、网约车运行秩序,接纳乘客数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对继续保持静态管理状态不变的区域实行限制运行或甩站运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四)复工复产。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返岗首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三、加强域外来(返)鞍人员管理

所有域外来(返)鞍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登录“易鞍码”微信小程序或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主动报备。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鞍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低风险区旅居史、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的来(返)鞍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域外常态化防控区域来(返)鞍人员实行“5天5检+居家健康监测”,并同步做好“一防护、三个不”(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密闭公共场所)。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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