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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要求卫生院药师不得少于3人

发布时间: 2022-09-21 11:02:48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要求发挥药师用药安全的“守门人”作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师数不得少于3人。

《通知》要求,加强医院药学人才队伍建设,督促指导辖区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标准,根据机构性质、任务、规模等合理配置药师;完善药学人员岗位设置,努力使药师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改善药师工作条件,支持药师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激发药师在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药物重整、合理用药、短缺药品供应、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药师专业技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辖区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现场指导检查制度,原则上每年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现场指导检查全覆盖。(特约记者毛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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