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硕:施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 为居民群众带来就医实惠
发布时间: 2022-08-11 11:21:18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8月1日起,巴州实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全州174家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开通此项业务,确保广大参保职工能够享受到更多改革红利,切实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难题,为群众排忧解难。
近日,在新疆巴州和硕县人民医院门诊窗口前,和硕县高级中学教师杨志峰正在医保窗口办理门诊结算业务,门诊缴费之后,杨志峰惊喜地发现,结算时当场为他报销近50元,这都得益于“门诊共济”政策的实施。
杨志峰说:“今天来医院买药,在门诊上花了一百多块钱,报销将近一半,挺划算的,我们用的是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挺大,我们以后买药就来医院买了。”
据了解,该政策于8月1日在和硕县全面实施,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用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进行疾病诊断、治疗、购药。报销比例按照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5%施行。巴州参加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人员)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均可享受门诊共济保障,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后,可实现“大共济”与“小共济”。“大共济”通俗的理解是,门诊看病可以报销了。而“小共济”也叫“家庭共济”,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拓宽到职工配偶、父母和子女,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其绑定方法为,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服务大厅”-“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即可建立医保家庭共济关系。
和硕县人民医院医保科副主任李旭向记者介绍,家庭账户共济的前提是家庭成员需在巴州参加基本医保,无论参保类别是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均可与户主绑定。例如,居民王先生在和硕县参加职工医保,父亲退休后年老多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需要个人负担费用时,若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绑定后,可以直接关联王先生的医保个人账户,系统会自动扣减其个人账户资金。这样既能减轻家庭的医药费用负担,也能防止个人账户资金无效沉淀。
“我自己是职工医疗,平时自己很少需要买药,现在这个门诊共济实行以后,爸爸妈妈可以用我的医保来买药了,非常方便,既减轻了我们家医药费用的负担,也让我的职工医保充分的利用起来。”企业员工祖丽叶赛尔·铁木尔说。
和硕县人民医院医保科副主任李旭说:“以前职工门诊政策倾向于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普通门诊费用主要是个人账户支付。实施门诊共济后,不仅鼓励了职工就近看病,避免小病大治,还能让群众享受门诊报销少花钱,看好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