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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力保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待遇

发布时间: 2022-08-04 11:29:51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保障医务人员待遇四项举措。

《通知》提出,要认真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对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要适当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的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可一次性单独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不纳入核定基数。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

《通知》强调要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对直接参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一线医务人员,按照实际接触天数发放卫生防疫津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关心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对占用公休假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安排补休;要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休假,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医务人员应按规定发放未休假工资报酬。(特约记者高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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