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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零售药店监管 织牢疫情“防控网”
发布时间: 2022-08-02 09:59:36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7月29日,记者从兰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零售药店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积极发挥药店防控“哨点”作用。
全市零售药店建立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台账,每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出入一律落实“一扫三查”,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可疑症状必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零售药店所有在岗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N95口罩和防护手套。
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全部实施窗口式销售。对购买药品人员禁止进入药店,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戴口罩、手消毒、“一米线”,由销售员完成取药、结账。药店位于有中高风险区的县区或顾客行程卡显示来自中高风险区的,需顾客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售药,其他地区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零售药店对发现的体征异常、健康码异常、行程涉及中高风险地区、无法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顾客,要详细询问、登记顾客个人身份证信息、体温等相关症状和联系电话,并立即将上述异常信息报告辖区街道(社区)管理,配合街道(社区)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一次抗原检测。
零售药店对外卖递送人员要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健康状况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引导外卖递送人员不在店外扎堆聊天,保持安全距离,有序取药,防控疫情传播风险。
零售药店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公共设施设备每日至少三次全面清洁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严格对配送到货药械产品,特别是进口药械产品的外包装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督促全市零售药店持续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压实防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疫情防控风险隐患问题,严守关口。(全媒体记者郑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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