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助产毕业生可先上岗
发布时间: 2022-07-08 10:12:39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海南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国资委、卫生健康委5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海南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而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2021届和2022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该省规定,各医疗卫生机构在今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将护士执业资格证作为招聘的限制性条件。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该省还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招聘等用人单位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特约记者刘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