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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将为困难群体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临时救助金

发布时间: 2022-06-09 10:39:23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会议现场。 李元昊 摄

记者8日从宁夏做好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宁夏将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600元,并将强化对失业生活困难人员、未就业生活困难大学生、因疫生活困难民众、因病生活困难民众的救助帮扶。

据了解,按照宁夏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宁夏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50条措施要求,宁夏民政厅、财政厅在深入调研和摸底排查基础上,制定了《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宁夏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各地执行。

《通知》中提到,将重点为宁夏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增发60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200元,从2022年6月开始,连续发放3个月;将对未纳入低保范围、生活困难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经本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3倍,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将对未纳入低保范围,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3倍,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将对因疫、因病生活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救助金等,提供救助帮扶。

《通知》中还提到,宁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50元,宁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4560元提高到5520元;机构内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要求,宁夏对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实施救助的民众,采取“先行救助,后补齐说明”方式,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杨迪 李元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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