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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出台

发布时间: 2022-05-18 11:36:17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记者5月17日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兰州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已于近日印发。《规划》旨在加快建设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努力形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政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程度明显提升。

到202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大于95%

《规划》明确,兰州市“十四五”时期全民医疗保障发展主要指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大于95%;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2亿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0亿元以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8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72%;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70%;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27%;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70%;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线上采购药品金额占全部采购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金额的比例90%;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线上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占全部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的比例80%;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大于500个;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大于5(类);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大于70%;住院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率90%;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80%;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可办率100%。

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质量

实施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探索“线下-线上-掌上”一体化服务,逐步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区子站和兰州市基层社会治理智慧平台,开通在线办理。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新型服务方式并举,积极做好医保线上服务适老化改造。探索实施“视频办”,推进高频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逐步扩增“群众身边的医保工作站”服务网点,完善服务功能,打造15分钟生活圈。

实施重大疾病救助工程

《规划》提出,规范医疗救助制度,实施重大疾病救助工程,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实现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一致。全面落实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建立依申请救助制度,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做好特困、孤儿、低保、易返贫致贫户、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各类困难群众身份信息共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引导合理诊疗,促进有序就医,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

推进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规划》明确,推进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逐步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按项目付费过渡。2024年,实现DRG支付方式在所有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全覆盖、DRG付费病种全面覆盖、DRG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开展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总额付费支付政策。开展支持中医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

健全医保支付规则体系。发挥医保支付引领作用,并与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集中带量采购要求相适应,充分考虑基金承受能力以及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建立健全相配套的医保支付规则体系。

建设5项医保服务示范工程

《规划》还提出“十四五”时期建设5项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

●实现全市县级及以上经办服务标准化窗口全覆盖,落实全国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窗口标准规范,实施国家示范窗口评定标准。

●建设5个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面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结合人口分布、人口流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制定评定标准,推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

●建设6个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推动精细化管理,提升参保人就诊体验。

●建设1个智慧医保管理服务示范点,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推广市直标准化经验,重点打造城关区医保中心、七里河区医保中心、榆中县医保中心和皋兰县医保中心4个县区级医保服务示范窗口,并入驻各县区综合性政务大厅,纳入统一管理和监督。(全媒体记者田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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