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强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 已开展因疫临时救助6.57万人次
发布时间: 2022-04-28 10:49:31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4月26日,江苏省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视频调度会召开。从会上获悉,近期,针对当前的省内外疫情防控形势,江苏各级民政部门重点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发现并解决受疫情影响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今年3月1日以来,全省已累计开展因疫临时救助6.57万人次,其中因疫滞留外地人员799人次;接收流浪乞讨人员等入站受助224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707.65万元,发放救助物资折款1098.63万元;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临时补贴31.47万人次、5383.51万元。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部分县(市、区)紧急下达临时救助省级补助资金391万元。
连日来,全省各地都在对封控区和管控区内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动态情况摸排。截至4月25日,各地共摸排管控区、封控区内低保对象7116户12169人,分散供养特困对象1738人。各地民政部门提供“现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方式,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粮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资、防疫防护用品“爱心包”,引导慈善组织定向捐赠。特别是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制度和定期探访制度,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阶段性放大,部分困难群众就业受阻、收入减少,兜底保障风险增加,需要及时跟踪帮扶。江苏各地民政部门落实“救急难”机制,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家庭及人员,开展先行救助;对感染患病、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因疫滞留的外地人员,放宽户籍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目前,江苏各地民政部门均已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有条件的地区已实行线上申请救助,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民政部门还延长已保障对象定期核查时限,必要时暂缓退出低保。同时,保持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江苏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生产、就业的人员或家庭的摸排力度,查看基本生活是否存在困难,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救助金。各地也将持续关注物价变动,完善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和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着力缓解物价上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沈民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