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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要求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发布时间: 2022-03-30 10:43:51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严格履行法律义务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秩序的通告》,强调公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承担参与、支持、配合疫情防控法律义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得妨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不得实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通告》指出,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安排,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疫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情况;公民应当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及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个人出现与新冠肺炎相符的特定症状时,应当实时向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报告,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安排检测,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疫情扩散传播;任何单位和公民个人均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拖延提供疫情防控必需的情况和信息等。(特约记者宋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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