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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保部门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 2022-03-28 11:18:32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记者从江苏省医保局获悉,近日该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调整优化几方面政策举措,应对疫情变化新情况,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脉用丙种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等5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对定点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和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2个月医保资金,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1个月医保资金。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按月足额拨付接种费用,加快阶段性清算进度,确保保障资金及时拨付、精准结算。

持续落实门诊慢性病“长处方”和“互联网+”医疗服务等结算报销政策,实现对参保患者就医购药“一体化”保障和“一站式”结算,减少参保群众到医院就诊配药频次。(记者邱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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