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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 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不低于80%

发布时间: 2022-01-19 09:29:53   |  来源: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不低于80%。

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不低于80%

《通知》要求,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各地结合实际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组织开展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与干预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组织开展省级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视、听等感觉能力评估筛查。

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到2025年,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做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到2025年不低于80%。鼓励建设省级老年区域医疗中心。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 鼓励为居家失能老人提供健康照护

《通知》指出,增加居家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扩大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鼓励医联体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

加强老年人用药保障。完善社区用药相关制度,保证老年慢性病、常见病药品配备,方便老年人就近取药。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和“互联网+药学服务”。为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一站式”长期处方服务。

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完善诊间、电话、自助机、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保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到2025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鼓励多方筹资建设基于社区、连锁化的康复中心和护理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服务的床位。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鼓励建设以失能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护理院(中心)。鼓励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护理站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共同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照护服务。

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提高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和定位,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

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要设置“治未病”科室,鼓励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提高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使用中医药综合治疗。到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85%。积极发挥城乡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规范中医药服务的作用,推进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

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控部署,及时为老年人接种相关疫苗,重点关注独居、高龄、行动不便或失能等特殊老年人。在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保障老年人应急物资和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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