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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店主被立案 因实施引起有新冠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发布时间: 2022-01-14 10:22:54 | 来源: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2022年1月13日,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辛闻)
休宁县公安局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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