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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黑龙江省成立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 2021-10-09 09:53:33   |  来源: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10月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成立调整撤销部分领导小组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成立黑龙江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省长出任组长。

《通知》指出,黑龙江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和省卫生健康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主任张亚中和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魏新刚兼任。

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及运营发展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工作落实。

黑龙江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胡昌升 省长

副组长:

李海涛 副省长

孙东生 副省长

孙 喆 哈尔滨市市长

成 员:

于志伟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晓明 省委编办主任

张亚中 省发改委主任

赵国刚 省教育厅厅长

张长斌 省科技厅厅长

高大伟 省财政厅厅长

沙广华 省人社厅厅长

鄂忠齐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魏新刚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郑大光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子林 省医保局局长

张晓峰 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李 军 省药监局局长

王 柱 黑龙江银保监局局长

张 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长

郭宏伟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长  

王喜全 哈尔滨市发改委主任

丁凤姝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据了解,黑龙江并非是第一个成立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领导小组的省份。

9月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吉林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8月2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甘肃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8月24日,江西省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扩展阅读】

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设置数量和类别上,要求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在医、教、研、防、管理均具有领先水平的综合医院,设置建设1个综合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据覆盖面积和人口分布现状情况,按照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区域来进行建设。

2019年,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中心的遴选标准里提到,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优先考虑专科特色突出、综合实力强的综合医院,区域内有2家以上适宜医院的可以考虑共同建设,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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