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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三孩生育保险新政落地

发布时间: 2021-08-31 10:05:13   |  来源: 中国妇女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日前,洛阳三孩生育登记可以网上办理了。不少市民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咨询三孩生育险报销一事。据洛阳市医保局消息,按照最新政策,6月26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据洛阳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生育险包含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部分。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和一孩、二孩规定相同,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按照洛阳市医保、财政、人社及卫健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洛阳市生育医疗待遇的支付标准为正常分娩115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1350元/例、剖宫产2150元/例。生育津贴方面,即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可按有关规定增加),符合河南省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

参保女职工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12个月的,可按照规定的产假时间享受生育津贴。如果工作变动,参保月份需要重新计算。若女职工在生产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在孩子1周岁以内缴满12个月同样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报销生育险期间,女方及孩子户籍洛阳市内变动不受影响。值得提醒的是,生育险报销现在为属地管理(即参保地),例如女职工在洛阳当地医院生产、参保地在郑州,则不能在洛阳报销生育险。

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目前,生育险主要针对参保单位,个人无法缴纳生育险。

夫妻双方,男方为职工医保(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女方为城乡居民医保,其生育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的,且未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额按照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待遇的50%计算,且没有生育津贴。(谢娜娜 王博东 黄丛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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