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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破坏疫情防控秩序构成犯罪必须严惩、从严追诉

发布时间: 2021-08-10 11:29:50   |  来源: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湖北省嘉鱼县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庭审现场。最高检供图

8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聚焦当前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是从前期发布的14批典型案例中选取了5起,充实法院经审判后作出的判决结果,现予以发布。

该批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包括河北省内丘县梁某某、任某军、任某辉等人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湖北省嘉鱼县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韦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四川省南充市孙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辽宁省鞍山市赵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之所以选择这样5起典型案例,主要是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多发性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疫情发生后,出于疫情期间“依法防控”的紧迫需要,每周一批发布的10批55个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典型案例以及陆续发布的4批专题典型案例,打破以往只发已有生效判决案例的惯例,选择在办的典型案件及时发布。此次跟踪回顾的典型案例中,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得到司法审判的确认,对所涉违法犯罪依法给予了刑事处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何跟踪发布该批典型案例?苗生明表示,目前疫情已经波及17省份,发生多地区扩散。在当前严峻的防控疫情形势下,依然还有极少数人明知政府从严防治的要求,无视疫情传播严重形势,继续以侥幸心理甚至无视法治,我行我素,违反限制流动、居家隔离、如实报告等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或者传播严重风险。

近期新闻媒体不断报出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情况,比如江苏毛某宁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至扬州,未按要求向扬州有关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再比如有人冒充媒体发布涉疫虚假信息或者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涉疫信息等。这些行为,与疫情暴发初期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表现、性质完全相同。

苗生明强调,对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破坏,构成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甚至应当在以往发布案例的基础上,从严追诉。在此期间,对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典型案例进行跟踪回顾,是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对疫情防控措施有正确的理解,服从国家疫情防控大局,群策群力,严格守法,服从管理,携手战胜疫情,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相关链接

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妨害传染病防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编辑: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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