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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跨省通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获批

发布时间: 2021-07-14 10:51:31   |  来源: 中国妇女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在福建省福鼎市民政局和浙江省玉环市民政局紧密配合下,成功为居住在福鼎市的台州籍儿童小义(化名)办理“跨省通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审批业务。该例审批业务成为全国儿童福利业务通办后的首例。

小义自小父母离异,父亲亡故后,母亲失联,孩子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由于孩子祖母去世,祖父缺乏监护能力,现随外祖母在福鼎居住上学。鉴于母亲原籍福建福鼎,现籍浙江玉环,在全国没有开通跨省通办业务之前,小义要申请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存在诸多困难:一是其母亲失联的情况存在着较大的认定难度,二是小义必须到浙江玉环当地办理,小义本人和外祖母均无这个能力。

为了有效保障儿童的生存权益,福鼎市民政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教育活动,与玉环市民政局密切沟通、积极协作,和小义母亲原户籍地福鼎市贯岭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入户走访、开展周边调查和村民代表综合评估,以及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建立数据比对和共享机制,最终认定其母亲失联。

全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系统正式开通的当天,福建福鼎市民政局作为小义现居住地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受理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并利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上传。随即,玉环市民政局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对上传信息进行查验、确认,最终完成了小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并向福鼎市民政局反馈了认定结果。小义从今年7月开始,就能享受由玉环市民政部门发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及相关的保障政策。

据了解,今年6月30日起正式实施的《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给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群体特别关怀爱护。

《通知》在优化申请方式上明确了跨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应当采取任意地受理申请制度: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采取任意地受理申请,户籍地负责审核的形式办理,申请人申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在规范办理流程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受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并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办理结果通过信息系统反馈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收到办理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户籍地民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补贴。

福建工程学院教授官玉琴认为,开展“跨省通办”工作是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全国首例审批业务在福鼎市民政局和浙江省玉环市民政局的紧密配合下顺利完成,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也是建党100周年最美好的献礼。”(记者吴军华 李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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