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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限期整改医疗行业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5-21 11:14:19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督察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全面组织整改,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通知》对照督察反馈的5个方面18项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这5个方面包括:清理医疗机构冠名不合规行为,对涉医违法犯罪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制定四川省强化医疗机构行风治理有关规定,深入实施“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通知》提出,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坚持将综合监管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持续优化和整合“四川智慧卫监”、医疗“三监管”和“在线监管”等信息系统,建立权威、统一、高效的监管平台。卫生健康、公安、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信息共享,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失信惩戒。建立健全涉嫌骗保、非法行医等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切实提高联合惩戒效能。

《通知》要求,推进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或明确依法执业管理部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用好“四川智慧卫监”系统自查功能,落实每年度至少完成1次全面自查的要求。完善民营医院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等。全面梳理排查医疗卫生行业组织会员组成情况,充分发挥省医学会、省医师协会等行业组织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调解处理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通知》明确,深入实施“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探索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与诚信教育、事中信用分级监管、事后信用惩戒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四川智慧卫监”系统信用管理模块功能建设,完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监督对象信用评价功能。制订四川省社会办医疗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探索开展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信用评价。(记者喻文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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