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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基本建成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 2021-05-19 11:17:20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年底,全国各级卫生健康及中医药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

《方案》明确,全国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及所属(管)预算单位,以及使用卫生健康预算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均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资金范围覆盖各类卫生健康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其他各类安排用于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资金。

《方案》要求,建立预算绩效评估机制,在项目立项和预算评审时,要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厘清支出责任归属,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对设立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风险可控性等开展分析、论证,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各级各单位编制预算时要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不予安排预算。

《方案》提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开展跟踪检查、数据统计分析和定期监控。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并作为调整完善卫生健康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对绩效好的预算资金原则上优先保障,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首席记者刘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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