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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心结”治“心病” 心理疏导促调解

发布时间: 2021-05-13 10:43:08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听您这样开解,我心里好受多了。刚才确实情绪很激动,想法比较偏激……”日前,在位于亳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阳光心理疏导室,一位当事人经过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疏导,决定心平气和地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前不久,由亳州中院与市心理学会共建的阳光心理疏导室揭牌。该心理疏导室共聘请6名心理咨询师,免费为当事人特别是家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除了专业心理疏导团队,心理疏导室的布置也非常温馨,有助于缓解当事人的焦躁情绪。

亳州中院民一庭庭长赵亮介绍,近年来,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家事纠纷一旦诉诸法院,容易加深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和隔阂。如果简单判决,只是让案件有了结果,但当事人思想上的“疙瘩”并未完全解开,容易引发新的矛盾。

“建立心理疏导室,通过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疏导不良情绪,有利于化解矛盾。另外,将心理疏导机制引入家事案件的审理,能平复当事人因情感纠纷导致的心灵创伤,有利于修复亲情关系。”赵亮说。

“对婚姻、赡养等家事纠纷,心理咨询师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帮助当事人从心理学角度找出矛盾原因,排解心理压力,平复冲动情绪,引导当事人冷静、理智地进行诉讼调解,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心理咨询师王淑娟说。

除了对个案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对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一些案件,亳州中院将联合市心理学会,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为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此外,阳光心理疏导室还设有信箱,当事人可留下资料或者联系方式,心理咨询师将主动联系当事人,为当事人打开“心结”。

下一步,亳州中院将进一步完善心理疏导室运行机制,健全心理疏导方式方法。借助心理咨询师、特邀调解员等力量,将法、理、情融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陈璐 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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