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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女性心理健康需全社会关爱
——代表委员建议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普惠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3-10 10:38:34   |  来源: 中国妇女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女职工是经济建设的‘半边天’,也是家庭和谐的重要维系者。在经济社会快速转型期,工作压力不断加剧,生活节奏明显加快,女职工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王晓峰带来了一份关于提高女职工心理健康水平的提案。

心理健康是职工健康的重要部分,心理健康状况直接影响职工的身心状态。由于固有观念、家庭责任、生理特点等原因,相较于男性,女性心理更易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影响。女职工的心理健康问题亟待关注解决。像王晓峰委员一样,今年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将目光投注于此。

将心理健康体检纳入女职工体检常规项目,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职工普惠项目

接受采访时,王晓峰委员提到了一份河北省的女职工调查问卷。问卷显示,参与调研的33853名女职工中,抑郁阳性人数为9833人,占比29.0%;焦虑阳性人数为7038人,占比20.8%,以上占调研女职工的49.8%。具体表现为:感到自己的精力下降、行动能力减弱;感到自己没有价值、没有前途或没有希望;经常睡不踏实或做噩梦等。

根据调查,68.6%的女职工近6个月内持续工作较长时间后,出现工作能力降低、自觉困倦疲乏的感觉,其中经常性的占18.1%,有时出现的占50.5%,主要表现为对工作丧失热情、对服务或接触的对象越发没耐心等。

而心理问题常常会引发身体疾病。调研发现,女职工的身体健康问题,主要集中在睡眠障碍、神经衰弱、经期异常、消化系统疾病和过敏性疾病等方面。睡眠障碍、神经衰弱者大部分伴有抑郁情绪。消化道疾病和过敏性疾病也是典型的情绪疾病,与个人心理问题密切相关。

对此,王晓峰委员建议,通过立法或制定相关政策,将心理健康体检纳入女职工体检常规项目,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职工普惠项目内容。加大对女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的资金投入,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方面采取具体措施,为职工提供舒缓压力的文体设施,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服务。

完善围产期女职工心理保健服务,设置孕产期心理服务诊疗中心或专科门诊

“生育期是女性抑郁症的发病高峰期,而围产期抑郁是孕期及产后最常见的疾病之一。”本次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辉瑞中国企业资深顾问冯丹龙特别关注到了围产期(一般指怀孕28周到产后一周)女职工的心理问题。

冯丹龙委员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世界卫生组织2020年的数据显示,在发展中国家,孕产妇妊娠期和产后经历精神障碍的概率分别为15.6%和19.8%,且主要为抑郁症。有研究显示,国内孕产妇有抑郁情绪问题的达到近43%。

就在2020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探索抑郁症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提出,孕产妇为抑郁症的重点人群之一,要求将围产期抑郁症筛查列入常规孕检和产后访视流程,为孕产妇提供专业支持等。

但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方案》中如筛查时间/次数、转诊制度、筛查及治疗费用支出来源等都未明确。”冯丹龙委员说。

针对这一问题,冯丹龙委员建议,结合现有常规孕检制度,明确围产期抑郁症筛查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加大对孕产妇围产期抑郁症防治工作的支持,推动与之配套的生育政策,将围绕其产生的筛查、诊断及治疗费用纳入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并逐步扩大专科医院的孕产期心理门诊试点范围,在有条件的省市重点医院设置孕产期心理服务诊疗中心或专科门诊,推进心理健康医学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对更年期妇女的身心关爱,为更年期女职工设立“带薪关爱假”

“现在常常提到女职工‘四期’,即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保护,但忽略了更年期,而更年期综合征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特别是更年期女职工的心理关爱问题更是不容忽视。”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本田工会女工办公室副主任李先兰说。

李先兰代表告诉记者,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曾对广东省上万名40~65岁的妇女做过更年期相关问题的分层抽样调查,结果发现发生不适症状的妇女比例超过70%,涉及躯体、精神神经系统等几方面。

“但目前社会对妇女更年期的认识还远远不足,对女职工更年期身心健康的关注亟待进一步加强。”李先兰代表认为。

李先兰代表建议,首先,从医学角度,结合各地的调研实际,就妇女更年期设立法律上的定义,为更年期妇女权益保护提供法律基础。同时,在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中,在休假、加班等方面增加体现对更年期女性关爱的专门规定,为更年期女职工设立每年若干天的“带薪关爱假”,并在企业内开展妇女更年期相关的讲座、义诊,以及有利于更年期女职工舒缓压力的文娱活动。

三位代表委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女职工心理健康问题是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全媒体记者乔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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