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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5人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被捕 检察机关这样保长江经济带发展

发布时间: 2020-12-15 10:43:36   |  来源: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资料图长江江景。中国网记者吴佳潼摄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第三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11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召开,会上发布《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20)》(下称《白皮书》),介绍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效。

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捕3335人

《白皮书》显示,2020年1月至11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2140件3335人,提起公诉13358件22543人。检察机关严惩高发多发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加强对非法采矿、污染环境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77.36%。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共受理监督立案637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71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478件61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21件662人。

检察机关加大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2020年1月至11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930件,同比增长15.38%;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21526件,同比增长1.82%;对破坏环境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72件,同比增长1.34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361件,同比增长91.33%;对不依法履职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47件,同比增长1.15倍;支持有关机关组织提起诉讼118件,同比增长51.28%。

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等17.74万亩

围绕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要求,检察机关加大了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1月至11月,长江流域14个省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15件1470人,同比分别增长78.36%、69.35%;受理审查起诉6276件10052人,同比分别增长126.08%、109.11%。重点打击在禁渔期、禁渔区采取“电、毒、炸”等毁灭性方式,尤其是职业化、团伙化以及黑恶势力在长江流域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对非法捕捞和违法销售等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尤其对以“销”促“捕”的行为,依法认定为共犯,斩断利益链条。

此外,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与生产发展转型。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17.74万亩,消除污染隐患、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33.4万亩,整治造成污染环境企业、养殖场等4437个。

推动长江流域跨区划司法管辖制度改革

《白皮书》还介绍了检察机关推动机制建设、提升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能力水平的情况,包括加大办案督导指导力度、加强跨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跨部门协作、完善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机制等。

《白皮书》指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工作仍需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精。检察机关将对涉嫌生态环境的犯罪,根据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做到轻重有别,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把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发展、服务“六稳”“六保”结合起来。发挥多方协作的枢纽功能,将检察监督与联动协作相结合,推动长江流域跨区划司法管辖制度改革。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构建公益保护横向协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努力打造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共同体。(记者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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